各市(地)市场监督管理局(知识产权局)、各有关单位:
为促进我省创新主体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,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,根据《黑龙江省专利技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,现组织开展企业申报国外专利资助工作,具体事项如下:
一、资助对象
资助对象为在我省注册登记的企业。国外专利有多个专利权人的,第一专利权人应符合资助对象要求,并以第一专利权人名义提出申报。
二、资助条件
经PCT途径申请国外专利,进入指定国国家阶段,并获得指定国专利授权。基于同一件PCT专利申请,最多申报3个指定国授权专利资助。专利授权日应在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,目前专利处于有效法律状态。
三、申报材料
(一)《黑龙江省企业申请国外专利资助申报表》(简称《申报表》)。对应一件PCT申请,填写一张《申报表》。每张《申报表》中,基于同一件PCT申请,可填报1至3个指定国授权专利(国外专利)。
(二)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。
(三)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。《申报表》中涉及的国外专利均需提供相应的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。
四、报送期限
各市(地)市场监督管理局(知识产权局)应积极组织当地企业申报国外专利资助。申报企业应于2019年4月10日前,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(知识产权局)。各市(地)市场监督管理局(知识产权局)应于2019年4月20日前将当地申报材料汇总报送至省知识产权局。
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
2019年3月20日
联 系 人:韩 嘉 王双厚
联系电话:0451-82627634 826429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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